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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局“三强化”确保“护苗有我”儿童化妆品专项行动见成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12-06 11:19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规范儿童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强化三项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护苗有我”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
   为规范儿童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强化三项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护苗有我”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以化妆品专营店、母婴用品店、商超等作为重点检查场所,重点检查儿童化妆品是否标注“小金盾”标志、经营产品是否注册或者备案、是否有违法添加,是否存在违法宣传等。执法人员从化妆品质量管理、产品合法性、产品标签标识、注册批件备案凭证等方面,全面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
 
  二是强化分类监管。推行儿童化妆品专区制度,将儿童化妆品分区分类,与消杀类产品、成人化妆品及其他易混淆产品区分开来,增强消费者选购儿童化妆品的安全性。
 
  三是强化宣教引导。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25”?全国爱肤日等,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方式向群众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向学生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常识。检查的同时向经营者宣传《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专项整治共检查指导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195家次,抽检儿童化妆品16批次,立案5起,罚没款1.85万元。晋城市局将继续加大儿童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提升经营者的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呵护儿童健康成长。
日期: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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