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覆盖”监督管理。通过系统查询、电话核实、现场摸排等方式掌握辖区化妆品经营者底数,建立完善日常监管档案。组织化妆品经营主体对照检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引导落实化妆品安全主体责任。聚焦重点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以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专营店、商场超市化妆品专柜、母婴专卖店为重点,排查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
二、“全链条”执法监管。坚持严格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有效衔接机制,严查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未依法注册化妆品、虚假宣传、“一号多用”等违法行为,严惩化妆品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已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785家次,立案查处化妆品案件48起。
三、“全方位”宣传引导。通过行业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线上推送法律法规、风险预警等信息,通过边检查边宣传、LED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线下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宣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认知水平。通过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引导社会公众、化妆品经营者安全用妆意识、守法经营意识,筑牢化妆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