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县局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 12家,针对部分经营户存在索证索票不齐全或验收记录不完善的问题,执法人员提出监督意见和整改要求。同时大力宣传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有效保障了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省、市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连日来,长子县市场监管局认真展开行动,认真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开展全面自查。在前期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执法人员以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店、超市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为检查对象,以国产化妆品注册、进口化妆品备案、产品标注信息与国家局数据库是否一致为重点,检查产品、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渠道来源是否合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