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筹谋划,狠抓重点专项检查。通过制定方案明确重点、召开会议讨论、开展抽查督查等形式,迅速启动并推进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并在全省专项检查视频布置会上作交流发言。按照方案部署,聚焦化妆品“一号多用”三种违法情形以及儿童化妆品标签标识违规行为、化妆品违法使用中华老字号标识等重点内容,集中开展检查整治。
二是广泛宣传,组织企业全面自查。通过座谈会议以及微信、QQ工作群及时向辖区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经营者等宣传专项检查内容,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组织辖区企业对照检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整改规范。
三是健全机制,提高检查工作成效。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现场指导企业建立自查自纠机制,运用“化妆品监管APP”“苏妆GO”小程序等查验降低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完善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制度,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250家化妆品企业开展自查,未发现有“一号多用”违法产品;共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2016家,责令整改33家,经营环节抽查产品数2298个,立案查处9件,针对儿童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15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