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检查,以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自查为重点,通过电话指导、深入企业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化妆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对照“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三种违法情形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产品立即自行下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人员聚焦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机构等重点场所,重点排查整治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一号多名称”“一号多主体”“一号多商标”等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通过化妆品监管APP对化妆品的备案号进行查询,核实是否存在“一号多用”的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4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经营使用超过期限的化妆品、经营未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索证索票或验收记录不全问题的3家经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