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全县经营化妆品的孕婴店及化妆品网络销售企业进行了重点排查。此次检查主要以国家局通告的“红色蜗牛婴初霜”等不合格化妆品为重点品种,检查孕婴店现场是否有不合格化妆品、是否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情况、所经营的化妆品标签信息及功效宣称等情况;结合灵璧县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加强对化妆品网络销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进行实名登记,是否在经营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展示与化妆品注册或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是否在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儿童化妆品专用小金盾标志。
截至目前共排查孕婴店等化妆品经营企业179家次,责令改正110家次。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结合此次排查专项行动,宣传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公众普及了化妆品相关知识,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