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细化责任压实。今年4月,制定化妆品安全风险排查及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实施“清单化”监管,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登记造册,把握“5.25护肤日”“六一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协同业务科室、执法队、基层所监管力量,全面排查化妆品流通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
二是深化宣传抓实。统一制作并下发《化妆品监管告知书》,深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宣传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各类化妆品的安全风险点,指导其下载使用“化妆品监管”APP,并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申报工作,提高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建立化妆品经营微信群,不定期普及化妆品法律知识、科普化妆品基础常识,引导其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更好更专业地服务消费者。
三是强化整治落实。聚焦母婴用品店、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批发专营店、亚运保障酒店等场所,重点检查化妆品来源渠道、标签标识、产品合法性以及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情况,严厉打击经营“三无”、过期或自制化妆品,明示或暗示治疗功能与药用疗效等违法违规行为,已立案查处5起。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品种、重点检查单位开展化妆品专项抽检,全面排查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共抽检化妆品35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