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检查,一是严查“三无”产品,查看经营售卖的化妆产品是否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信息,相关市场主体是否经营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无检验检疫证书等“三无”进口化妆品;二查进货查验记录,检查化妆品经营户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产品来源渠道是否正规,保证所经营的化妆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查化妆品功效宣传,是否将护肤类普通化妆品作为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宣传或使用,是否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等其他夸大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主体15户,发现索证索票不全2户,已责令其限期整改。下一步,宁城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不断规范化妆品市场的经营秩序,实现辖区化妆品业态监管全覆盖,切实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