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化妆品行业风险防控能力,规范我市化妆品经营秩序,强化化妆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守法意识、诚信意识,保障公众用妆安全,3月10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2023年化妆品经营“示范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城关区市场监管局、拉萨纳金万达、拉萨百货商场、化妆品销售门店负责人25人参会。
会上,宣读了《拉萨市共创共享“美丽经济·美妆拉萨”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试点工作方案》,解读了化妆品经营“示范商场”“示范经营单位”创建标准,发放了统一制定的“化妆品销售记录台账”“进货查验记录”样表、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常用法规汇编、宣传册、宣传品等。同时讲解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和不良反应上报操作流程,宣传了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
会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化妆品经营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药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将化妆品质量安全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维护公众用妆安全;二要认真抓好创建示范标准的实施,对标对表建立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销售台账记录,突出儿童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安全管理,规范经营秩序;三要按步骤实现年底创建目标,通过23家示范点打造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力争年底城关区“示范经营单位”“示范商场”达到标准的市场主体不低于总体数量的30%。
下一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示范创建”工作的宣传、指导、引领,引导化妆品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公众及从业人员对化妆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强化日常监管和抽检,全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以切实当好“七个排头兵”的站位做好化妆品经营“示范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