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排查工作中,执法人员重点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销售国家药监局通告所列的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对照化妆品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经营单位化妆品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台账记录是否健全,化妆品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对化妆品经营者进行了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督促经营者落实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诚信经营和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
截至目前,共排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9家次,暂未发现存在销售使用相关不合格化妆品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