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下好“法制宣贯”先手棋。利用节日契机,加强对辖区化妆品经营单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条例的宣传,提升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强化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及时上报经营过程中化妆品不良反应,做好风险防范,确保规范经营。截至2月22日,共发放宣传物料500余份,受理咨询7次,约谈经营户4家。
二是出好“监管检查”组合拳。依托“化妆品经营智慧在线”系统,以化妆品专营店、母婴用品店、美容美发单位为主要对象,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不断落实落细化妆品进货查验和月度质量检查等工作,通过动态掌握实时产品信息、产品临近保质期及时预警等,推进节前化妆品线上智慧监管,同时针对国家药监局发布的检出禁用原料化转品目录和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目录,开展“重点看”检查,出好“监管检查”组合拳,守牢节前化妆品质量防线。截至2月22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检查各类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62家,发现3起违法经营线索。
三是打好“维权保障”主动仗。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化妆品投诉举报制度,要求化妆品经营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12345投诉电话。同时结合辖区“放心消费”示范工程建设和化妆品美丽消费“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要求化妆品经营单位做好化妆品消费投诉详细记录和妥善处理,营造节前化妆品消费良好氛围,截至2月22日,共帮助消费者处理化妆品类投诉举报件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