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专项,排隐患。结合国家药品监管局不合格化妆品排查相关通告,统筹安排,严查是否存在通告中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开展监督检查,查看经营主体是否建立并执行化妆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执法人员现场随机抽取化妆品,核验是否备案或注册,截至目前,已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45家。
重普法,强宣贯。在现场检查的同时,注重监管和宣贯相结合,向经营企业面对面讲解化妆品安全知识和法规要求,强化化妆品经营主体责任意识。
堵盲点,强实效。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收集梳理化妆品经营管理的常见问题,通过上门指导服务或集中培训等,对化妆品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解疑答惑,推动行业规范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