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督促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开展全面自查。市县局在化妆品经营者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经检查,池州市目前无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4家,均为饿了么和美团代理商,根据代理协议,4家公司只负责市内配送业务,对平台内经营者审核管理均在北京和上海总部;共检查平台内化妆品经营企业38家,责令整改2家;检查化妆品线下经营及使用单位280家,限期整改122家。
二是抽检与监督检查相结合。接到国家化妆品抽样任务后,池州市局迅速行动,立即部署,将池州市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与池州市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成联合抽样队伍,将抽样和监督检查相结合。抽样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11家,发现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6批次化妆品过期,均及时移交市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是监测与风险会商相结合。强化化妆品监测评价,提高风险预警信号发现处置能力,拓展监测报告上报渠道,建设药械妆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数据采集平台,有效提升监测工作水平;全市共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31份。充分利用每季度召开风险会商会,对化妆品安全风险进行排查,会商风险等级,整理出风险清单,对照清单采取针对性措施,挂账消号,及时消除和化解风险隐患,严防区域性、系统性、潜伏性风险发生。2022年,全市共排查化妆品安全风险点71个,涉及企业85家。
下一步,池州市局将继续结合药化监管各项工作,加强化妆品安全知识公益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营造安全共治社会氛围,及时排查和处置化妆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净化全市化妆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