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目标先自查。及时通知并督促辖区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注册或者备案资料相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
二是提前警示防风险。召开“6.18”化妆品经营企业网络集中促销指导会,全市较大化妆品平台内经营者参会,在会上对网络销售化妆品的法律法规、要求等方面进行培训指导,进一步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经营行为。
三是突出重点查风险。以染发、烫发和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以及婴幼儿化妆品为重点品种,以网络销售化妆品为重点环节,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标签违法宣称、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整治期间,共检查平台内化妆品经营户(电商)56家、责令改正16家、约谈化妆品经营户6家。
四是强化协作严查处。推进协同监管和部门间的执法联动,局内部相关监管科室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紧密结合、及时沟通,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整治期间,共查处化妆品违法案件6起,罚没款合计2464元。
五是提高意识抓宣培。开展“化妆品安全宣传周”“5·25爱肤日”活动,提高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用妆意识。市局对各县区局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各县区局对基层所监管人员开展培训,相关监管所对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现场宣贯培训,通过层层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监管水平和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