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检查部署。按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制定了“监检结合”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整合执法支队、县区市场监管局及食药检验中心执法力量,通过监稽联动、检稽联动、上下联动,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集中检查及监督抽检。
突出检查重点。检查以县以下乡镇及批发市场为检查重点区域,以染发类产品、洗发护发类产品、祛斑美白类产品、彩妆类产品、儿童类产品、宣称祛痘类产品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查处未经注册备案、过期失效、标签存在违法标注宣称、未建立查验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违规。结合儿童化妆品风险隐患排查和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检查,加大儿童化妆品及网络化妆品经营户检查力度,督促指导经营者建立化妆品质量制度,落实进货查验要求,对美白祛斑类特殊化妆品进行网上抽检,及时发现消除网络化妆品销售风险,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已抽检化妆品32批次,查处过期失效、标签不合规、未备案等违法产品28种74件(盒),立案查处2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