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根据自治区药监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赤峰市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及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是指导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的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电商平台经营者依法依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监督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按时限完成整改。
三是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为契机,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多种形式,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开展全方位的法规宣贯,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的意识,引导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四是全市各级化妆品监管人员克服疫情带来的重重困难,以“三联”方式(市县两级联合、业务科室联合、县局与基层监管所联合)开展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检查。重点对企业是否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标签内容与注册或备案资料不相符的化妆品,是否经营使用过期、变质、假冒化妆品,美容美发机构、宾馆酒店、洗浴中心是否存在擅自配制、灌装化妆品,企业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标签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进口化妆品是否贴有中文标识,是否经营国家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告停止经营的化妆品等行为进行了检查。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超1400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108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共立案9件,结案7件,收缴罚没款4.7万元。下一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化妆品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我市美丽经济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