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化妆品监督抽检中,检测出涉及烟台市经营环节的不合格产品及处置结果如下:
莱州市文化东街娇兰化妆品店抽检的“法仙奴积雪草清润花萃泥膜”(批号:CEO),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其检验结论为:“砷”超出规定范围。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于2023年11月27日对该店做处了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1512元的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