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8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公布)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就注销四川莱创嘉蔓日用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四川莱创嘉蔓日用品有限公司申请终止化妆品生产,现拟依法注销该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该公司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内容为:企业名称四川莱创嘉蔓日用品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川妆20160022;企业住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皇姑路;生产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皇姑路;法定代表人蒋宗斌;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啫喱类、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膏霜乳液单元(护发类、护肤清洁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本机关将依法注销该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8-86918361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