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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局关于征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式样意见的函(食药监保化函[2011]486号)
日期:2011-11-15 10:48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管理,我司组织拟订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化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式样、规格和填报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11月27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司。

  联 系 人:刘晓刚

  联系电话:010-88330836

  传  真:010-88374394

  电子信箱:liuxg@sda.gov.cn

  附件:1.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式样、规格、填表说明

        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式样、规格、填表说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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